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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来源: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迅猛发展,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并日益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领域。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大更是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要求、明确方向。然而,由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起步晚、发展缓、难题多,在党的理论和实践方面仍是一个新课题。因此,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社会组织内涵及基本特征

 社会组织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基金会以及社区活动团队。它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相比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一)从社会组织结构特点看,社会组织是民间的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本身既独立于政府,也独立于企业。但我国社会组织的一个独特之处是其过渡性,除了完全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纯民间社团外,当前社会组织中有一部分是由行政机关采用行政手段成立,或由政府职能部门分离出来的。这种情况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非政府组织有明显不同,就是组织运行机制中更多地带有行政色彩。

(二)从社会组织的人员构成看,有以下特点。一是“流”,即流动性大,工作时间不固定,而且人员在行业内部与行业之间流动大;二是“散”,即工作时间随意性大,党组织和党员高度分散,跨单位联合党支部不少,内部管理比较松散;三是“杂”,即来源广泛,都是从会员单位或社会上招聘而来;四是“老”,即年龄结构趋于老化,老同志和退休同志居多;五是“少”,即有正式编制的少,党员少。而且,他们一般都直接受聘、听命于理事会或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领导,他们成立的党组织往往缺乏足够的权威性。

(三)从社会组织工作方式看,显示着浓厚的民主色彩和生命力。社会组织以其成立时带来的组织认同感和管理透明化,保持了内部事务参与权的平等。社会组织中的成员在自己的空间中生活、工作,彼此都忙于自己的事务,很少凑在一起。这种不合群特性与我们党组织的群众工作带来难度。

(四)从社会组织形成的时间以及领域看,凸显一个“新”字。一是时间新。社会组织是改革开放后大量涌现的,它履行的职能是新的,是政府在体制改革之后让渡出来的职能。二是地位新。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新兴社会阶层的利益表达者,已经成为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主体。三是领域新。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党组织依托的新领域。这些新情况使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着大发展的历史机遇。

 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领域。当前,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新的要求。一是迫切需要树立社会组织执政党的执政权威。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国家传统的一部分管理权力从社会领域中逐渐分离出来,从而使这部分社会领域形成短暂的权威真空,而社会组织的社会化过程迅速填补了这个空白,使组织权威代替了部分国家权威。同时,执政党的基层组织方式还没有实现真正的转变,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覆盖力和影响力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使得执政党的合法性资源面临着在新形势下的新挑战。二是社会组织加大了公民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水平之间的矛盾。当前,随着我国利益分化和利益矛盾的日益突出,人们进行利益表达的愿望不断增强。但是由于政治制度化水平不高,人民的制度化表达方式得不到满足,加剧了人们求助非制度化的表达方式。社会组织本身是双刃剑,如对其管理得当 ,可以密切党同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反之 ,如果处理不好乃至失控,势必影响党的群众基础,甚至给国家建设与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因而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应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形成过程、运行规律以及社会功能的探索研究,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组织党建领域的本质特征,进一步深化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把党的基层组织包括社会组织中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好。社会组织是改革后诞生的一块新生领域,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趋多样化,社会组织将会持续快速发展,党建工作如果不及时跟进,党的影响力、吸引力以及辐射力势必会下降。党与这些新崛起的社会力量的联系纽带必然会松弛,甚至断裂,社会组织中的许多新生力量将不能成为党的新鲜血液,势必严重影响或削弱党的执政基础。

(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健全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既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也要注重发挥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业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社会组织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员比较集中的领域,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应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通过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妥善协调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凝聚和激励群众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社会组织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在充分肯定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能否认一些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还不够规范,有的甚至产生了负面影响。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能够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通过党的工作或有关的管理机构,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动向,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把那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那些错误的、不健康的思想意识影响群众,及时化解矛盾,就能够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团结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就能够为社会组织有序运行、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现状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重视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在十四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不久,中央就对社会组织党建问题做出规定。1994年召开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各种新建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日益增多,需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1998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这些文件对于及时总结各地开展社会组织建设经验,推动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社会组织中党组织数量大幅度增加,影响力明显增强,成为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坚强战斗堡垒。1989 年全国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只有4446 家,2003 年底则发展到266612 家,期间年均增长速度为34% 。截至2009 年9 月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已经超过41 万。其中,社会团体22.97 万,民办非企业单位18.24 万,基金会1597 个。目前,社会组织仍以每年10%—15%的速度在发展。社会组织已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层次不同、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特色明显的组织体系,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

 但总体而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趋势相对于其他组织而言较为缓慢,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和重视的问题。

 一是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由于社会组织是新兴组织,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它的性质、地位、作用、发展趋势认识不到位。首先,在某些地区,各级党组织及管理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加强党组织建设的责任意识;其次,社会组织相关责任人缺乏“党建也是生产力”的意识,担心党建工作影响业务工作;最后,是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

 二是党组织覆盖面不广。党组织组建工作明显落后于社会组织的发展,全国只有少部分的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而大多数的社会组织由于规模小、从业人员较少、专职工作人员中党员较少等原因,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不广且空白点多,党的力量相对薄弱。

 三是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职能定位不清。《党章》和党的文件中均未明确表述社会组织党组织应承担什么职能,人们常常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参照《党章》中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定位。但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两者存在着质的不同,社会领域和经济领域适用的规则也不同,另外社会组织的严密性、约束力也不如新经济组织。由于职能定位不清,严重影响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和职能的发挥。

 四是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不顺。中组部、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社会组织审批和登记部门“双重管理”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一领域涉及面广、种类多,在对社会组织的认定上存在一定分歧,导致了一部分单位难以“对号入座”。党组织隶属关系不明, 使得多数社会组织管理不顺畅,党建工作责任主体不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混乱、管理渠道不顺畅,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和管理缺位的问题。

 五是党组织活动少,党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由于社会组织党建基础较弱、缺乏制度保障、没有活动阵地和经费及党建工作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党组织处于“软、懒、散”状态,活动较少。不少党员因生存压力大及受利益关系影响,忙于业务,致使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淡漠,长期不过组织生活,部分党员成为“隐形党员”、“口袋党员”、“地下党员”,根本谈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新社会党组织向心力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

 六是党建工作方式缺乏创新。社会组织经营领域的社会性、管理模式的行业性、活动方式的分散性及人员的流动性等特点,决定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但由于受以往体制内党建工作传统方法的影响,党建工作的作用和效果不明显,党建工作方式创新不够。

 四、确立科学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理念

 在传统的管理理念中,执政党的管理是主导性甚至是唯一性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党政的管理逐渐从非公共事务领域退出,社会管理过程已由“重统治”向“重治理”转变,强调通过协商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党的社会管理方式的转变也对新时期各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为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应从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加强党组织作用、推进党员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方面,按照“有破有立”的思路,打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惯性思维,树立科学的党建工作理念。

(一)确立以人为本的党建工作指导理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组织已遍布社会各个领域,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检验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成效,将以人为本作为这一领域党建工作的基本理念,把教育人、引导人、团结人、关心人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确立构建和谐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目标理念。和谐社会组织是构成整个和谐社会的重要“细胞”。实现和谐社会组织的目标,需要党组织与社会组织达成共识,构筑一个“双赢”的平台,相互认同并相互促进。在这样的认识定位之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应该主动顺应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的转型,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社会组织的定位、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各方创造活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企业发展的本领,为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保证。

(三)确立以改革创新推动党建工作发展理念。社会组织的行业特点、运作规律等都不同于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传统的党建工作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传统的党建工作模式及其经验给了新时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借鉴和启发,但是由于没有现成模式可循,没有现成经验可套,这就要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应把改革创新作为一个基本的工作理念,主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体制中解放出来,对滞后于时代的工作方法与内容敢于大胆舍弃,对有利于工作的新思路与新机制敢于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党建工作观念创新、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方法创新、工作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五、积极探索党的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的结合点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实际,探寻两者之间的结合点,使党的建设成为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共同需要。

 一是目标结合点。党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共产主义进而实现每个个体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现阶段的目标是构建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组织是在市场经济的催化下产生的,他们是促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是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现阶段两者的目标指向是基本一致的。在操作层面,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要结合具体的社会组织,努力寻找两者目标建设的结合点。

 二是利益结合点。利益冲突和利益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挑战,社会组织本身常常也是利益冲突的产物,是利益冲突的主体。党组织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发挥党组织的权威和代表性,可以使组织间的冲突更容易得到调解,达成妥协。社会组织党建机制要紧紧抓住党的利益、社会组织的利益和组织成员利益的结合点,以实实在在的利益代表性来畅通社会组织与党和政府之间的联系,使党的建设在社会组织中能扎根下去,发展起来。

 三是民主结合点。社会组织是具有高度自治性的组织,成员可以广泛地参与自我管理、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党组织要积极支持、热情帮助,又正确引导、合理规范,同时党组织自身要成为民主的典范。这就要求社会组织党建要在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员主体地位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机制,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的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是管理结合点。社会组织是相对松散型的组织,管理比较松散,活动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思想比较活跃。而我们党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 对成员的纪律性、忠诚度、思想觉悟等要求都很高,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要求社会组织松散型的管理方式向党的严密型的管理方式转变是不切实际的,那么在当今社会日益多元化、人员流动日益频繁的新情况下,如何适应社会组织的特点,创造性开展组织活动,对党员实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这个问题不仅是构建社会组织党建运行机制面临的难题,也是整个党建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找准党的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的结合点,应着重处理好以下几组关系。

(一)处理好社会组织发展与党组织发展的关系。社会组织党的组织与社会组织本身发展的同质性和目标的一致性,决定了它们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和冲突。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社会组织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立足本职岗位的优秀员工,使党员扮演好双重角色,一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人”角色;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好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人”角色。

(二)处理好社会组织所有者、管理者与党组织负责人的关系。从社会组织内部选举产生或受行业协会党委、地方党委派遣的党组织负责人,在社会组织负责开展党的活动,与社会组织所有者、管理者依照章程履行职责并不存在矛盾和冲突。在具体业务活动开展和内部管理上,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作为党员的社会组织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当积极参加党的生活,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拥护党的决定。鼓励和推行社会组织所有者、管理者与党组织负责人“双肩挑”的管理模式。

(三)处理好社会组织业务工作与党组织生活的关系。党建工作要明确自己的职能、活动范围,以促进社会组织业务工作为基准,党的组织活动应当融入社会组织业务活动的全过程,融入其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入其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处理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的关系。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街道社区及其他各种经济社会组织,每个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既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又密切相关,相互影响。这就要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应实现与其他领域党建工作的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六、社会组织党建目标及基本原则

 社会组织党建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党建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设置与执政党的目标是一致的。十七大提出的党建目标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十六大提出的党建目标是“保证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此前,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党建目标也有其他提法,实质都是要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们认为,现阶段社会组织的党建目标应是实现政治认同。其原因有三:其一,目标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要切合实际,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而变化。目前还有相当多的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有异议,因而,现阶段的党建目标首先是获得政治认同,这是开展党的建设的先决条件。其二,只有获得广大员工以及党员的认同,党组织才可能得到政治支持,才能得以顺利开展党建工作,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其三,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社会的意识形态也出现多元化趋向,公民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力和自由,靠强制力量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起不到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效果,甚至使人产生反感抵触情绪,这与党建的宗旨是相背离的。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应遵循以下几个主要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原则。社会组织本身是非常复杂的,实际开展党建工作不应该是统一部署或采用单一模式,而应根据社会组织规模和特点、党员数量、党员流动情况、与相邻社会组织的关系等实际情况,开展多样化的党建工作,广泛尝试行业组建、挂靠组建、联合组建、委托组建、区域组建等多种方式,分别建立党支部、联合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党总支、联合党总支、党委等党的组织机构。

 二是实事求是原则。社会组织的发展受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时也受其他条件的制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应充分考虑各种制约因素,在实践中深入调查,逐步探索,循序渐进、实事求是。如对于党组织建设模式,要坚持因地、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模式,对具备条件的应尽快建立党支部,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建立联合支部,或落实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以利于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是改革创新原则。对于党组织建设来说,社会组织是一块新领域,只有通过创新才能使党的活动与社会组织的运行有机结合起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建设始终是我们取得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法宝,当前,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从落实党建责任制,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创新活动方式,建设高素质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等方面着手深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七、建立并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一)构建统一高效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管理体制直接决定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与社会组织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相关、密不可分。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必须深入研究社会组织的区域、性质、活动范围等特点,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充分发挥好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建立起“三位一体、共同负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一般情况下,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发挥宏观指导作用,行政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具体的管理。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管理模式可以灵活采用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就近管理等模式。近年来,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设置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2003年8月,上海市委专门设立了社会工作党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2006年7月,重庆市设立重庆市委新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市总工会合署办公,利用市总工会富余编制和办公场所开展工作。2007年12月,北京市委批准成立了北京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所有涉及社会建设的问题都归其协调。我们认为,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的设置上,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可以借鉴北京的做法,把社会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起来,作为“四位一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成立“社会工委”作为市委的派出机构,同时在市政府成立社会建设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从党和政府角度,着眼长远,立足中观,对党的建设、社会建设进行总体协调;在职能设计上,可借鉴上海的做法,突出服务职能,致力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明确对社会组织党建的领导和指导职责;在人员配备上,可借鉴上海和重庆的做法,配备专门人员专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科学设置社会组织党组织形式。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和社会结构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组织存在不再以党组织的存在为前提,而是依靠市场的利益交换和社会功能依赖关系自发地进行分化和组合,传统的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模式在实际操作中面临严峻挑战。当前在党组织的设置形式上,主要有单建、联建、挂靠等三种形式。此外,两新党组织的组建有向区域化、社会化演进的趋势。即相对于传统意义上在一个基层组织(或单位)内对应设置一个党的基层组织而言,在多个单位、组织共存的区域内,设置一个党的基层组织。或者通过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等方式,为难以建立稳定的组织关系、建立组织和运作的成本高且效果不易维持的流动党员提供一个社会化、专业化、开放式的组织载体。当前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一要依照法律规定和党章要求以及中央的有关决定建立党组织并开展活动。二要要符合社会组织的实际,坚持改革创新精神。三要要注重实效,努力做到业主、党员、群众三认同、三满意,有利于单位和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进,有利于服务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强化党务人才保障。实践证明,要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突出抓好党务工作者队伍、党员队伍、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切实为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重点是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要采取由党员所有者(经营者)兼任、上级党组织下派、组织调配等方式,配齐配强党组织书记。采取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选举产生党组织班子成员。同时要抓好教育培训,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二是强化财政支撑保障。探索将社会组织党建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形成与地方财政同步增长机制,进一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社会组织党建专职人员实行经费补贴,部分社会组织(如联合会、部分行业协会)中建立的党组织,对业内机构的党组织负有领导职能,按“费随事走”的原则,可对专职党务工作者给与工作经费补贴。可考虑设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金,在财政预算和基层上缴党费中划拨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经费,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三是强化制度规范保障。目前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各级党组织应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开展党建的重要性,建立健全一系列的工作和管理制度,确保党建工作长效发展。要不断完善基层党委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定期研究制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制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员活动制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等,为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规范完善的制度保障。

(四)探索构建科学规范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综合考评机制。确定统一指标是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综合考评机制的首要条件。衡量和评价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状态,应当包含领导班子、党员队伍、工作机制、发展业绩、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具体考量社会组织的活力和实力、社会组织的内外部和谐度、社会组织法人代表的政治素质、党务干部(主要是书记)的能力威信、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要素。在考评方法运用上,要努力实现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主体的代表性,广泛吸收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考评,充分考虑“民意调查”在“综合评价”中的评估权重,加大自下而上考核的权重,注意选择较为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参与考评,注意加大平时考核结果的权重,充分体现科学、公平的理念,逐步建立健全一套科学规范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综合考评机制。

 八、强化并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其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和功能。

(一)强化政治功能。在社会组织这种无法运用行政权力的环境中,如何改进工作方式,获得非权力性影响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当前正面临和必须解决的一个新课题。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政治思想导向作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社会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强化联络功能。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应该通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即通过非权力性影响力来获得群众的信任与尊重。应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信息传输功能,把党的主张传达下去,把群众的意愿、要求反映上来,特别要及时反映重大的倾向性问题。通过党员团结群众,密切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强化引导功能。社会组织的基层党组织要真正发挥其预设功能 ,关键在于能否真正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应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使党员在各方面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实践层面上,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鲜明行业特点,能够充分体现行业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的各种活动,找准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工作内容上,把加强党员管理教育与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把宣传、引导和监督与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在活动方式上,坚持业余、小型、多样、少而精,体现党组织的活动与社会组织的特点相适应;在工作保障上,通过单建、联建、置换以及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指导帮助各个协会以及所属党组织建立了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党组织活动阵地和党员服务站等。

(四)强化发展功能。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支持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上,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党组织需要发挥党性强、 政策熟、 素质高的优势 ,帮助所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 ,善于运用政策和党组织成员的核心、骨干作用 ,争取资源。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及成员依法从事章程规定的活动,促进内部交流和整合,通过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宗旨和目标的实现。

(五)强化监督功能。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社会组织章程开展工作。通过做好所在组织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引导和确保在日常活动中特别是关键时刻和突发事件中不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和遵纪守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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